因欠费停小区水电需提前报告,拒绝物业费话语权将受限……1月12日,长沙市物业管理暨创建平安物业再动员工作会议召开,会上,长沙市房产局、长沙市物业管理协会相关负责人结合即将出台的《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刚刚实施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表示,解决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纠纷将更加有章可循。 因欠费停小区水电需提前报告
12日公布的“关于开展‘平安物业’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求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并承担物业管理区域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等管理责任及相关费用,不得强制物业服务企业代收费用,也不得因物业服务企业拒绝代收有关费用而停止提供服务。“实施意见”还规定,因欠费等原因需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的,应提前向区、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
公共部分收益将公示
根据即将出台的《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物业公司有义务向业主交代,公共停车位、电梯户外广告、楼宇广告等公共部分收益的去向。物业公司在与业委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还必须提供菜单式的收费项目。业委会可根据相应的服务等级支付相对应的费用。
针对全省制定物业服务指导价
《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将针对全省制定物业服务指导价,各市州相关部门可根据当地情况,在省里制定的指导价基础上,上浮下浮30%,制定出当地的物业服务指导价。长沙将推行公开透明的服务消费方式,物业计费方式、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将对外公布。
拒付物业费话语权受限
会议上公布的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业主拒付物业服务费,不缴存专项维修资金以及实施其他损害业主共同权益行为的,业主大会可以在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对其共同管理权的行使予以限制。
拟定物管项目退出制度
长沙市物业管理协会负责人表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已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该《规则》规定只要小区达到成立业委会的条件,可在街道、社区、派出所等单位的指导下,召开全体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统一表决,是否解聘合同到期的物管公司。业主大会的权利还包括,选聘新的物业管理公司,成立业委会监督小区日常管理。